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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释义》[22M]百度网盘|亲测有效|pdf下载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释义

  • 出版社: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15-05-01
  • 热度:8279
  • 上架时间:2024-06-30 08:52:20
  • 价格: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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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内容简介
  古人说“民以食为天”,在当今空前重视保障各种人权的社会,食品安全,更是倍受人们的关注。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和实施,是我国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释义正是针对即将修订的食品卫生安全法的释义类图书,另外,此书还有相关的案例辅助释义的阐述,通俗易懂,便于读者理解。
目录
版权信息
前言
第一编 导读
食品安全法修改情况介绍
第二编 释义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第三章 食品安全标准
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生产经营过程控制
第三节 标签、说明书和广告
第四节 特殊食品
第五章 食品检验
第六章 食品进出口
第七章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三编 附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修改意见的报告
前言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15年4月24日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将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围绕建立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这一总体要求,在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加强食品的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突出对特殊食品的严格监管,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等方面对原法作了修改完善,对于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配合对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我们编写了这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释义》。本书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主任袁杰同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司长徐景和同志担任主编,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和食品安全监管一司、二司、三司参加立法工作的同志撰稿,其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同志撰写了本书释义部分的第四章和第八章,其余章节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的同志撰写。本书力求准确、详尽、通俗地解释每一条内容,以帮助广大读者更好地学习和理解法律的规定。因时间和水平有限,书中如有不妥和疏漏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编者
  2015年5月
精彩书摘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2015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该法将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该法自2009年颁布施行以来的第一次修改,对于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的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覆盖全过程的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要求,进一步依法保障食品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现行食品安全法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保障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该法施行五年多来,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得到提升,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中向好。与此同时,食品企业违法生产经营现象依然存在,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监管体制、手段和制度等尚不能完全适应食品安全需要,法律责任偏轻、重典治乱威慑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进一步改革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着力建立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为了以法律形式固定监管体制改革成果,完善监管制度机制,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有必要对现行食品安全法进行修订。具体是:
  一是以法律形式固定监管体制改革成果,完善监管制度机制的需要。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是食品安全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现行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监管体制是由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三个部门分别对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进行分段监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发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进一步改革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2013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作了重大调整,本着着力建立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原则,改变了分段监管的体制,明确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此前承担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食品安全信息发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移交给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此外,国务院质量监督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也作了调整,其不再负责对食品添加剂进行监管,只负责对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进行监管。这些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的成果,需要在法律中予以固化和体现,所以相应地要对现行食品安全法关于监管体制的规定进行修改完善。
  二是完善监管制度,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的需要。食品安全链条长、环节多,涉及多方面的问题。如何加强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加强风险管理,对网络食品交易等新兴食品经营业态如何监管,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如何监管,如何完善监管手段,加强社会共治,建立最严格的全程监管制度等,需要在法律制度上予以完善,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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