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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逻辑》[34M]百度网盘|亲测有效|pdf下载
  • 小逻辑

  • 出版社:中国文史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13-03-01
  • 热度:8792
  • 上架时间:2024-06-30 08:52:20
  • 价格: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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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编辑推荐
黑格尔的《小逻辑》是构成他的《哲学全书》的一个主要环节,它的好处在于把握住全系统的轮廓和重点,材料分配均匀,文字简奥紧凑,而义蕴深厚。初看似颇难解,及细加咀嚼,愈觉意味无穷,启发人深思。他的学生在他逝世后编订全集时,再附加以学生笔记作为附释,于是使得这书又有了明白晓畅,亲切感人的特点。
内容简介
  黑格尔的《小逻辑》并不是一本介绍形式逻辑的书,而是旨在介绍人的思维形式的书。
作者简介
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1770—1831)哲学家、思想家,对德国国家哲学作了完整的阐述,是德国哲学中由康德启始的那个运动的*。他的主要作品有:《精神现象学》、《逻辑学》、《哲学全书》、《法哲学原理》、《美学讲演录》、《历史哲学讲演录》、《哲学史讲演录》、《宗教哲学讲演录》。黑格尔的政治思想是西方近代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政治理论的终结,它深刻反映了资产阶级革命的基本政治要求,他的整体国家观对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新自由主义产生过深远的影响。马克思通过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揭示了国家与社会的真实关系,奠定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理论基础。
目录
关于三篇序言的简述
导言(第一至第十八节)
概论逻辑学性质(第十九至八十三节)
甲、思想对客观性的第一态度
乙、思想对客观性的第二态度
丙、思想对客观性的第三态度
逻辑学性质详究及部门区分
第一篇 有论(第八十四节至一一一节)
甲、质
乙、量
丙、度
第二篇 本质论(第一一二至一五九节)
甲、本质作为存在的根据
乙、现象
丙、现实
第三篇 概念论(第一六○节至二四四节)
甲、主观概念
乙、客体
丙、理念
精彩书摘
  这一节主要是讲“逻辑学是研究纯粹理念的科学”。附释一,批评了四种对待真理的错误态度。附释二,说明对思想以及逻辑学的估价问题。附释三,说明考察思想性质、维护思想的权能的必要。
  黑格尔关于逻辑学的定义—“逻辑学是研究纯粹理念的科学”,纯粹是唯心主义的。什么是“纯粹理念”呢?黑格尔的解释是:“所谓纯粹理念即是思想的抽象成分所形成的理念”简单来说,纯粹理念就是纯粹的抽象思想。大家都知道,黑格尔认为逻辑是从纯粹理念的推演中引申出来的。在黑格尔看来,思想的一切规定和法则,都是由思想自身建立的,而不是客观事物的反映。因此,他认为,逻辑学纯粹是研究思想,思想的规定和法则的科学。
  列宁认为,逻辑和认识论应当从全部自然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发展中引申出来,并且给逻辑下了一个科学定义:“逻辑不是关于思维的外在形式的学说,而是关于‘一切物质的、自然的和精神的事物’的发展规律的学说,即关于世界的全部具体内容及对它的认识的发展规律的学说。换句话说,逻辑是对世界的认识的历史的总计、总和、结论。”把列宁的这一定义和黑格尔的上述定义,加以比较,就可以更清晰地看出黑格尔的定义的唯心主义实质。列宁强调的是对世界的认识,而黑格尔强调的是纯粹理念,这就是列宁的定义与黑格尔的定义之间的原则差别。黑格尔虽然也很强调逻辑的内容与形式的辩证关系,反对把思维形式看成只是外在形式(即只是附着于内容而非内容本身的形式),但是,他的所谓逻辑内容是纯概念的,是建立在唯心主义基础上的,而不是像列宁那样辩证唯物主义地看待逻辑的内容与形式的关系。
  黑格尔认为,逻辑学既可说是最难的科学,也可说是最容易的科学。从逻辑的纯粹抽象内容来说,它是最难的;从逻辑的内容为人人所熟知(如存在与不存在、质与量等等)来说,它又是最容易的。不过,黑格尔认为,这种熟知反而增加了逻辑研究的困难,因为熟知容易使人不注意研究,同时逻辑研究所要求的理解方式与通常的熟知方式不同,这便是困难的所在。
  黑格尔认为,在某种意义上说,逻辑学是思想的思,研究逻辑可以使人得到练习思想的好处。不过,黑格尔认为,只看到逻辑学有益于练习思想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看到逻辑学就是纯粹真理的本身。也就是说,黑格尔所强调的是,概念是从他本身发展起来的。这说明黑格尔本人更加注意的是他的唯心主义体系,而不是他的辩证方法。
  附释一:黑格尔批评了四种对待真理的错误态度:(一)怀疑人们是否有认识真理的能力,黑格尔认为,这实际上是为平庸的生活做辩解,应该说不能认识真理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二)错误地认为生来就具有宗教和道德上的真理,把科学探讨仅限于生活的实用目的,因而妨碍了对于真理的认识与研究;(三)贵族式的对于真理的漠视,把一切看成是虚幻的、无意义的;(四)害怕由于探讨真理(特别是学习逻辑)而陷入魔窟,因为逻辑要求人们的思维要超出日常表象的范围,掌握不好,适得其反。黑格尔认为关于逻辑学的对象,最简单最明了的解释是,真理就是逻辑学的对象。上述四种态度,都是认识真理的障碍。